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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实施细则


济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办法实施细则

2024910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通知精神和济南市学生资助中心要求,为更好落实对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家庭困难等级的划分

特殊困难家庭、困难家庭、一般困难家庭

第二条困难等级划分的依据

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列为特殊困难学生因其他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在确认情况属实后列入资助范围,做到应助尽助

第三条认定组织架构及职责要求

成立学校领导小组、认定小组以及评议小组,名单及职责要求见附件。

第四条评审认定程序

1、班级初步审核评定

每年秋季开学后受理学生申请,学生及家长提交申请书及相关困难证明材料,各班班主任逐一进行核对,并签署考察意见,上交年级助学金领导小组。(责任人:班主任)

2、年级再次审核评定

将班级呈报的学生申请材料逐一进行审核评定。(责任人:年级主任)

3、学校评议

组长组织评议小组成员对各年级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并根据困难程度确定资助对象的困难等级以及是否获得资助。(责任人:评议小组组长)

4、学校认定

学校国家助学金认定小组审核评定学生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确定对资助对象资助与否。(责任人:学校认定小组组长)

5、学校对经过认定的资助对象基础信息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后,受助学生名单信息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签字后送资助中心,等待上级审定拨款。

7、上级批准后,政教处登录资助系统完成学生信息的电子注册确认、录入、汇总、审核等后续工作。

第五条 本细则要求如果有和上级要求不一致的地方,按照上级要求执行。

第六条本方案由学校助学金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济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细则

2、济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名单及工作细则

3、济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资助工作民主评议小组名单及工作细则

 

 

                                 济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2024年910

 

附件1

济师附小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名单

 长: 朱峰    校长

副组长: 边敦明副校长、刘一明副校长李莉娜副校长

 员: 张凤英、贾义娜、胡月明

二、工作职责

对整个资助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并对民主评议小组和认定小组的认定结果进行核实后,由组长签字确认。


附件2

济师附小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名单及工作细则

一、认定小组名单

 长: 刘一明 副校长

 员: 贾义娜张玄曹忠凯

二、认定小组工作职责

对申请困难资助的家庭进行调查了解,确定困难档次,并陈述理由,形成小组评议意见,由组长签字确认。

三、认定小组工作步骤

1、认定小组成员在组长带领下审核资助申请表、评议小组推荐档次是否符合实际,并给出意见。

2、对民主评议结果存在异议的,认定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对困难档次做出调整。

3、认定结束后,由组长签字确认,并向领导小组转交材料。


附件3

济师附小资助工作民主评议小组名单及工作细则

一、评议小组名单

 长: 边敦明副校长

 员: 孙钰洁、蔡晓宇、李春燕胡红霞、陈子荷、吴杰以及三名校家委会代表(每学期临时确定)。

二、评议小组工作职责

对申请困难资助的家庭进行调查了解,确定困难档次,并陈述理由,形成小组评议意见,由组长签字确认。

三、评议小组工作步骤

1、家庭困难等级划分:特殊困难家庭、困难家庭、一般困难家庭

2、评议小组召开会议对申请表内容集中初审,并给出困难等级。

3、组长对小组推荐的困难等级,并进行审核,陈述理由,并签字确认。组长整理好民主评议材料转交认定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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